遗嘱
什么是遗嘱?
什么是遗产管理书?
立遗嘱的好处
很多人都知道遗嘱是什么可是却不完全了解设立遗嘱的好处。设立遗嘱是一个很精明的决定 设立遗嘱是一个很精明的决定,因为我们无法预测发生在我们生命中的意外事故。 设立遗嘱不但不需要很昂贵的花费,而且可以在你离世后以最快的速度根据你的意愿分配你的遗产。 如果获得遗嘱认证书,转让不动产地契的印花税仅为RM10.00。 很多人认为从一个人去世到分配其遗产所需的时间最少是6个月,更长达至一年以上。 其实,若拥有遗嘱,遗产分配可在最短两个星期的时间内完成(普遍的情况是需要耗时2至3个月)。
以下(表1)是遗嘱认证书的例子
(遗嘱本身并无转移产业给受益人的效力。 所以,遗嘱执行人必须要向高等法院申请遗嘱认证书以让他有权利转移遗产。 法庭需要的证据有,(i) 死亡证明 (ii) 在发出遗嘱认证书之前确认遗嘱是有效的):-
在接下来关于遗产分配的文章,我将会深入的说明获得遗嘱认证书的过程
没有设立遗嘱的问题
对于非穆斯林,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其遗产将会依据1958遗产分配法令第六条进行分配,细节如下列表[1]:–
配偶/妻子 | 子女 (意思是: (1) 死者的子女; 和
(2) 死者的子女的后代) |
父母 | 遗产 | |
(a) | 有 | 无 | 无 | 100%归配偶 |
(b) | 有 | 无 | 有 | 50%归配偶
50% 归父母 |
(c) | 无 | 有 | 无 | 100%归子女 |
(d) | 无 | 无 | 有 | 100%归父母 |
(e) | 有 | 有 | 无 | 1/3 归配偶
2/3 归子女 |
(f) | 无 | 有 | 有 | 1/3 归父母
2/3 归子女 |
(g) | 有 | 有 | 有 | ¼ 归父母
¼ 归配偶 ½ 归子女 |
[1] 虽然1958年遗产分配法第6条列明了遗产的分配方法,可是并没有禁止受益人放弃遗产的权利并让出遗产给其他的受益人
如果没有遗嘱,或许会照成不必要的家庭纠纷。 例如说,2012年,A先生离世了并留下了一间房子,他的家庭成员如下:-
- 妻子,
- 2 位孩子,和
- 未过世的母亲。
该财产的分配将会是¼ 归妻子 ,¼ 归母亲和½ 平均分配给两位孩子。
若他的母亲在他过世之后也离世了且没有设立遗嘱(假设2014年),他的母亲对于该产业的拥有权将会平均分配给母亲的子女(如表2所示)。 在表2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见A先生的产业拥有权为:-
- ¼ 归妻子
- ½ 平均分配给2位孩子
- iii. ¼ 归A先生的兄弟姐妹(因为其母亲所拥有的产业应该根据1958年遗嘱分配法令第6条分配给母亲的孩子)
如果A先生的妻子和孩子决定出售该房子(妻子和孩子只拥有房子的75%),理论上来说他们只可以出售房子的75%拥有权。可是难题在于找到一个不介意无法100%拥有该房子的买家。 同时,若买家要得到房子的抵押,银行会要求该房子100%抵押给银行,也就是说需要所有已登记为该房子拥有者的同意(包括A先生的侄子女和兄弟姐妹)。
设立一个有效的遗嘱
遗嘱需要符合下列的条件:-
- 设立遗嘱者年龄必须年满18岁且神志清醒;
- 必须拥有两位年满18岁的见证人。 见证人不可以是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配偶。 立遗嘱者必须在两位见证人同时见证下签署遗嘱且见证人也需要在立遗嘱者在场的情况下签署;
- iii) 遗嘱必须有一名执行人。一些遗嘱中若有牵涉到未成年人或受益人的终生保障,则必须有至少两名执行人。 执行人的责任是执行遗嘱中的条款和管理遗产;
- iv) 遗嘱将在婚后被撤销,除非遗嘱是因婚姻的因素而设立;
- v) 遗嘱中所使用的字眼必须是准确且可执行的。
遗嘱只有在立遗嘱者离世后才会生效。 立遗嘱后可以随时修正。 为了保守起见,如果你想要撤销之前的遗嘱,你的新遗嘱必须拥有一个撤销条款。
不符合法律上的要求将造成该遗嘱无法生效。 若遗嘱是无效的,你的遗产将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第6条进行分配。
遗嘱管理书
若一个人离世并已设立了遗嘱,单凭遗嘱分配遗产是不够的,而是必须从高等法院获得一份遗嘱认证书。 以下是遗嘱认证书的范本:-
法庭所要求的文件包括:-
- 死亡证;
- 原版遗嘱;
- 遗产列表及受益人列表; 和
- 见证人的宣誓书以以证明他们亲眼见证该遗嘱的签署。
本文将深入的说明:-
- 原版遗嘱的重要性;
- 若见证人离世或无法确认该行踪怎么办?
- 如何缩短发出遗嘱认证书的时间
拥有原版遗嘱是很重要的。 若原版遗嘱遗失或被毁坏,单凭仅剩的遗嘱副本向法庭申请遗嘱认证书的要求可能会被拒绝,除非所有会被这份遗嘱所影响的人都同意这份遗嘱的内容。 “被影响的人”通常是在该遗嘱不存在之下可获得遗产的死者直属亲戚。
《2012年法庭程序》第71号第46条说明:
46 关于口述遗嘱和遗嘱副本的申请 (第71号第46条)
(1) 在原版遗嘱已遗失的情况下,可通过申请通知书向法庭申请证明仅剩口述遗嘱,遗嘱副本,草稿,修正版,证据或内容可生效的庭令:
前提是这一份遗嘱无法被提供的原因是因为该原版遗嘱位处于国外的法庭或官员的保管下。那么被认证的遗副本,将在1959年遗嘱法令第27条下被证明生效,且不需要任何上述的庭令。
(2) 若要进行申请,需要有宣誓书列出申请的原因,并在拥有宣誓书为证据下,该申请可以援引-
- 遗嘱的执行方式;
- 该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的生效;
- 该遗嘱副本或其他证据证明其遗嘱内容的真实度,
这项申请需要附上被遗嘱认证书影响的人的同意书。被“被影响的人”不可以是个智障人士或个未成年人士。
若见证人已经离世或无法确认该行踪怎么办?
法庭有可能会拒绝遗嘱认证书的申请,除非你可以满足上述的条列:《2012年法庭程序》第71号第46条。
依我看来,在见证遗嘱的签署的时候,可以当场要求见证人签署见证人宣誓书。 这样的话就算见证人已离世或该行踪无法被确认,这份宣誓书仍然可以发挥作用。
如何缩短发出遗嘱认证书的时间
根据我们的司法系统, 正常的情况下,遗嘱认证书申请的聆讯大约需1至3个月。平均来说,要得到遗嘱认证书大约只需要1至2个月。 平均来说,要得到遗嘱认证书大约只需要1至2个月。
可是,在一些紧急的情况下,法庭会批准“紧急证书”, 前提是申请人必须提供很切实的原因。 法庭一般在1至3个星期内发出遗嘱认证书。 根据以上的遗嘱认证书样本,法庭是在3个星期内发出遗嘱认证书。
有关申请遗嘱认证书的常见问题
- 申请遗嘱认证书手续的费用须要多少钱?
大致上,申请遗嘱认证书(若无争议性)的费用并不昂贵。 由于大马律师公会条列 (Bar Council Ruling) 的规定,我们无法在这里公开有关申请遗嘱认证的费用。若您需要进一步询问,您可以拨电 +603-3345 6611, 电邮general@lychambers.com, 或者在messenger 或whatsapp留言我们。
- 获取遗嘱认证书须要多长时间?
在提交所有法庭文件后,约须要1至3个月时间获取遗嘱认证书。 若情况紧急,遗嘱认证书可在1至2周时间获取。
- 申请遗嘱认证书的手续是如何?
- 获取遗产管理书的下一步是什么呢?代表律师会把完成的遗产管理书交给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在获得遗产管理书后, 可提取已故者的】银行户口所剩的现金,变卖或转让股份,处理已故者的产业,偿还已故者的债务及等等。至于不动产,包括房地产,遗产管理人可询问律师有关的法律意见。 这是因为每个州属所制订的条规都不一样;再加上每个产业的性质都不同,因此在变卖或转让前必须符合某些特定的条件。 最后,若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您透过电邮,电话或 whatsapp 联系我们。